也比旁人接触过足够多的尸体了。
“让我再看最后一眼。”海鸥这样说,她不顾恶臭上前一步靠近,确实,穿着什么的很符合她失踪那天,头发什么的也没有问题——其实这个时候已经不太能靠面容来辨认了,她皮肤被啃食的不成样子,真要说起来也就脖子那块还有点——脖子?
海鸥沉默的看着,她的脖子上少了一个东西,一个可以称为标志性的东西。
一颗痣。
姜日暮有一个十分美丽的脖子,称不上天鹅颈但却十分修长,而那颗如同米粒般大小的痣点缀在她的左脖侧却给予了她性感的魅力。平时若是正视她是看不见的,只有在她的身侧才能看见她这个特点。
而此时,‘姜日暮’唯一完好的脖颈处皮肤,这颗可以称得上标志性的痣却消失了。
海鸥像是发现了什么,她喉头微动,却没有说什么。
“看好了吗?”女警员有点不耐烦。
“好了。”海鸥似是才回神,愣愣回答。
“好了就回办公室吧,你也不嫌臭。”女警员没好气的说。
“好。”海鸥没有任何的脾气,她乖乖跟在身后,签署文件,确认姜日暮的死亡,确认将姜日暮送入殡仪馆火花。
等到一切结束后,海鸥站在派出所外,不再回头看。
——白昧吗
…
姜酒连医院躺了叁个月了,腿上的,肋骨的好的七七八八了,现在已经可以站立行走了,但是医生建议她最好再修养一年半左右才可以彻底算得上康复。
不过头上的纱布拆掉对于她来说也是值得兴奋的。
也不知道是她性格的问题还是怎么回事,她确实对医院产生了厌倦了。哪怕有护工会带她去楼下逛逛,散散步,然后白昧来这里聊天,甚至那个胡渣队长过来骚扰她,她仍旧产生了烦躁。她总感觉,她哪怕是养伤,也不会老老实实的躺在病床上,这座冰冷的医院困住了她的灵魂。
她有点中二的想。
对此白昧只是笑了笑,其实姜酒睁开眼后虽然失忆但总感觉白昧应该是个很傲的人,却从未在她的丹凤眼中见过她的刺。
“你如果真的厌烦了,可以搬回家里修养。”她轻描淡写。
“我们的家?”姜酒毫无印象。
“在附近刚买的小别墅,周围空气不错,也有海,适合修养度假。”她这样说道。
——噢天哪,差点忘了自己的这个对象还是个富婆。姜酒有点咋舌。
白昧当然看出了姜酒脸上的惊讶,自从她失忆后突然变得好懂了许多,脸上藏不住心情。“你如果觉得没什么烟火味我们也可以搬到市区,我只是担心的你的身体能不能上飞机。”
姜酒马上摇头,差点摇成拨浪鼓了。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不太想呆医院了而已。”
“我想你快乐点。”白昧摸了摸她的脑袋。
“顺便多看看你。”她补充道。
——这种情话总是让人招架不住啊,姜酒耳尖微红,她嘬嘬嘴,还是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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