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衙那边发生了什么,初味轩这边根本都不知道。
夏洪庆因为自己抓到了一个卖假货的小贩,心情十分不错,拉着刚才的汉子进门,跟他攀谈起来。
「小伙子,你叫啥?是哪里人啊?」
初味轩府城的酒楼装潢上比永榆县那边还要高檔一些,汉子进门之后手脚无措,最后被夏洪庆硬是按在椅子上,才算是坐下了。
但还是坐得不太踏实,好像屁股上长了尖儿似的。
听到夏洪庆的问话,他拘谨地搓搓手道:「大爷,我叫董成,家是桥头村的,在家行大,村里人都叫我董大。」
「董大,今天多亏你了,不然我可没法子把那个小贩抓回来。」夏洪庆一边说着,一边叫韩双林去给拿了一提粽子过来,放在桌上道,「来,老汉我说话算话,这个粽子是我请你吃的。」
董大见状越发不自在起来,他还清楚地记得,之前小贩说过,初味轩的粽子,这么一提五个就要半两银子。
他出去做事,要十天才能赚到半两银子呢!
尤其是刚才揣进怀里的一两银子还沉甸甸地,这么一会儿工夫,自己就赚了平时差不多一个月的工钱了,哪里还好意思吃人家那么贵的粽子。
夏洪庆却热情到不行,亲自上手给他剥了个肉粽塞进他的手里道:「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给你尝尝,我家的粽子绝对都是真材实料,特别好吃,总不能让你以后一提起初味轩,想到的都是那种咬上好几口也咬不到馅儿的假粽子吧?」
董大一听这话,觉得倒也有理,而且他也对这个一百文钱一隻的粽子,也的确有些好奇。
刚才看到门口那么多人排队,就跟不要钱白送似的。
说破大天不也就是个粽子,还能好吃到天上去不成?
董大想着便拿起粽子咬了一口。
这一口粽子入口,他的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
外层的米软糯弹牙,既互相黏在一起,又不会像有些粽子那样黏糊糊地融合在一起分不出米粒儿。
每一粒糯米上都是油汪汪的,不仅带着粽叶的清香,还有肉的香味儿。
而且里面的馅料十分多,他这一口是从粽子的一角咬下去的,竟然就直接咬到了里面的肉。
这肉也不知是用什么腌的,烂软多汁,混着糯米一起在口中咀嚼,每嚼一下都能迸出丰富的肉汁,香得叫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董大三两口吃完一个肉粽,双眼含泪地对夏洪庆道:「大爷,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粽子。」
夏洪庆闻言哈哈大笑道:「这回知道好吃了吧?跟那个骗子卖的完全不一样吧?」
一提五个拳头大的粽子,片刻功夫全都进了董大的肚子。
蜜枣香甜软糯,蛋黄咸香流油,豆沙绵软香甜,八宝粽子更是料足。
几个粽子下肚,董大撑得捧着肚子说不出话来。
夏月初过来一看五个粽子吃得干干净净,吓了一跳,急忙询问董大感觉怎么样。
要知道,糯米这东西本就不好消化,再加上乱七八糟的馅料,一个弄不好把人撑出个好歹来可怎么好。
她赶紧叫人把武大扶到后院偏房里歇着,打发个伙计去请大夫来看看。
夏洪庆不当回事儿地说:「这么个大小伙子,吃几个粽子怎么了,能吃出啥事儿来。」
吴氏气得恨不得敲他的脑袋道:「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一上午就不够你嘚瑟的了!你说能吃出啥事儿来?夏老七他爹是怎么死的你都忘了?」
夏洪庆一听这话,顿时就瘪茄子了,不免也紧张起来,自己叫董大进来吃粽子也是一片好心,若是当真把人撑出个好歹来,那岂不是给闺女家招祸么!
夏月初不知道这件事儿,出去之后问吴氏:「娘,你刚才说的是啥事儿啊?」
「夏老七论起来该管你爹叫声叔,但是他比你爹也就小不上十岁。我嫁到夏家村刚怀上你哥的时候,正好赶上朝廷来村里征兵,当时来征兵的人就在村口支起两口大锅,一锅蒸着白面馒头,一锅炖着红烧肉,说不管谁家的孩子肯去当兵,朝廷不但给银子,还让家里人去敞开肚子吃一顿。
说实话,那个时候困难得不行,我嫁到你家之后,别说是肉了,连口大油都吃不上,当天那个馒头和肉的香味儿飘得满村子都是,我到现在都还能想的起来。
夏老七当时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在家待着吃不饱饭也娶不上媳妇,干脆牙一咬就说去当兵,自个儿出去说不定能创出一条路来。
他既然去当兵了,家里自然就能跟着去吃一顿馒头就红烧肉。
结果他爹就是因为吃得太多,晚上回家就说胃里头撑得慌,喝了半瓢凉水躺下了,没到后半夜就活生生被撑死了。」
夏月初听得不由得唏嘘,这种事儿她是没见过的,前世小时候好歹也还有政府的补贴和村里人的接济,日子过得再苦好歹也没饿着肚子。
但是她的确听师父说过,早年间日子过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