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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挥别前女友(3 / 11)

苦了,依旧难免烦躁。

他拖到现在,还是要去扫墓。

楚云淮抽着香烟,捧着玫瑰,漫步在墓园里,闲庭散步一般优雅闲适,宛如赴情人之约。至于等的是人是鬼就不好说了,凭他的多情眼和漂亮唇,说不定真能忽悠一只艳鬼跟他走呢。

将红玫瑰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他又摸出新的一支烟点上,垂眼看着墓碑上的黑白合照。

红玫瑰美得灿烂,但花期短暂,就如林清妍和楚遇的生命。

楚云淮记忆里的林清妍五官艳丽,气质脱俗,楚遇亦是帅气张扬,意气风发。喜欢穿漂亮红裙的她,宛如被他精心宠爱、呵护的红玫瑰,两人天生一对。

怎奈天公不作美。

一场车祸夺走了楚遇,两年后,林清妍为爱自杀。

这是第二次。

第一次被9岁的楚云淮喊人救回来了。

这朵为爱自杀的红玫瑰,艳丽愚蠢,褪去生命的颜色后,与爱人合葬在一起,或许来生还能再续今生长情。

楚云淮每年来祭拜他们时,不送别的,只送一束红玫瑰,只为祝他们生生世世锁成一对。

他向来沉默地待一支烟的时间,然后转身离开,找乐子去。

一旁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楚云淮咬着烟偏头看过去,看到捧着白雏菊与红玫瑰的男人。

他有着清俊迷人的五官,拆开了看是精致,凑到一起是惊艳。穿着黑白条纹衬衫配黑色长裤,只因身形颀长,气场强大,简单低调的搭配也被带出几分贵气。尤其让人在意的是他有一头绑成低马尾的头发,以及冷淡迷人的眼神,整个人显得矜贵优雅,矛盾难懂。

半个小时前才说可遇不可求,这不就遇到了么?天公偶尔还算作美。

楚云淮嘴里的香烟已经在掉灰了,他却不管不顾,直白热情地看着身旁男人。

这是一朵高岭之花,和他对视一秒后移开了目光,一副对他毫无兴趣的模样,伫立在他一步之遥的身侧,目测比他还要高两三公分。

楚云淮看着他将怀里的雏菊与玫瑰放在墓碑前,注意到他的手白皙、干净、漂亮,注意到墓碑上雕刻的信息。

原来也是一对生命短暂、容颜美丽的夫妇,路雨迟和闻青玉,立碑人是他们的儿女,路闻殊和闻路安。

更巧合的是,夫妇俩死于和楚云淮父母同一天。俩人同生共死,倒也算是一种浪漫结局,胜过他父母。楚云淮取下嘴里的烟,侧头看着他,主动开口。

“雨迟配青玉,浪漫而清雅,一对璧人,人如其名。兄妹俩的名字将父母姓氏融进去,分别配上一个‘殊’字和一个‘安’字,美好动听,他们对你们的爱和祝福借名字伴随你们一生。”

很多人和楚云淮接触后,常常暗自感慨一句:原以为是个肚子里没墨的浪荡子,没想到聊起来还有几分文雅。

高岭之花侧头打量他。

此人继承了父母优良基因,长相俊俏,五官深邃,轮廓分明,从各种角度看去,五官都能勾画出流畅的线条,很适合拍人物特写镜头。值得一提的是,眼尾略微上挑,瞳色深沉,卧蝉明显,是多情眼;唇肉略厚,唇色偏艳,唇形美丽,是漂亮唇。

整个人身长玉立,宽肩窄腰,双腿笔直修长,上身是一件印染衬衣,粉黄白色调交融,明亮夺目,旁人难以驾驭,他却穿得独特张扬。为人主动直白,潇洒不羁,名字也挺贵气,路闻殊不得不评价一句,一只迷人的花孔雀。

楚云淮说话比外表端庄得体,哪怕是不合适的地点,不合适的见色起意,他那番漂亮话配上那双多情眼,不仅没招来路闻殊的厌烦,还刷了一分好感。

“谢谢。”

简短两个字,看似冷淡,细品一下却是别样的温和。何况这朵花长相过人,嗓音又很悠扬动听,把花蝴蝶勾得心猿意马。

楚云淮又说:“也是有缘,父母在这里当邻居,我们在这里偶遇,连花都送的一样。”

路闻殊看了一眼楚云淮父母照片,又看了一眼红玫瑰,微微挑眉。

论迹也论心。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墓园,路闻殊在楚云淮身后看他,就如看一只捧着红玫瑰去约会的花孔雀来错了地方,又像被人放鸽子了,索性捧着花来祭拜父母。

再看他在墓碑前点烟,搭讪陌生人等言行,不论他说得多么动听得体,在不合适的地点做不合适的事,都在说明他对父母的感情微妙难言,谈不上一句“敬爱”。

与此同时,楚云淮也在思考,眼前的路闻殊,穿着打扮低调得体,按理说应该配一个一丝不苟的精英发型,他的低马尾显得突兀矛盾,引人注目。

此外,没点特殊原因,没几人会带着红玫瑰来祭拜父母,楚云淮除了祝福,多少是带了点讽刺意味,路闻殊显然并非如此。

楚云淮:“你和父母的关系应当很平和美好,所以带着尊敬和祝福来祭拜他俩,并不严肃沉重,真好。”

这话也说得在理,然而路闻殊不想接话了。他从兜里摸出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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